皖教秘财〔2022〕176 号
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学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的提示函
各市教育局 , 各高校:
秋季学期开学在即 , 为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, 避免开学初 各类教育乱收费问题高发频发 ,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, 结合近期收到的各类乱收费投诉举报线索及以往查处的一些共性 乱收费问题 , 现对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有关事项进行提示提醒 , 请 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。
一是始终保持教育收费治理的高度自觉。各地各校要坚持把 教育收费治理列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, 把纠治各 种乱收费行为作为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职责 , 进一步完善责任落 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 , 层层传导压力 , 层层落实责任。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, 加强职责范 围内工作的监管 , 深入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, 以点带面 , 保持 抓常的韧劲和抓长的耐心 , 要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、信息发布、 督查督办、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 , 形成责任明晰、协作联动、互相促进的治理工作格局。
二是高度关注特殊时间节点的舆情动态。 要根据教育乱收费 的阶段性特征 , 重点关注开学初、收费前、招生录取、收费标准 调整等重点敏感时期 , 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诉求 , 特别是随着党 的二十大的 日益临近 , 各地各校要把确保二十大期间的安全稳定 作为政治责任 , 保持高度警觉 , 高度关注二十大期间学校官网以 及各类网络媒体、客户端对教育收费方面的投诉反映 , 要建立健 全教育收费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, 如遇学生反映收费方 面的问题 , 要第一 时间处理解决 , 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, 对于可 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 , 要合理合规要善处置 , 确保不因收费 方面的问题影响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, 坚决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。
三是抓住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。请各地各校结合开学 工作以及正在开展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, 针对近期投诉较多和以 往查处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: 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 和代收费项 目 , 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 的教育教学活动、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 费事项; 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 , 强制或变 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; 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 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, 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 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 , 学校可以 统一代购 , 但不得从中牟利; 严禁学校假借校企合作的名义违规收取 "技能培养费" 、 "高端就业安置" 、 "VlP 专业培养" 等 各种名目的费用 , 严禁实习期间违规收取实习费、服装费、住宿 费、押金等费用 , 严禁学校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、劳务中介机 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, 收取劳务费、 中介费。可采取开通投诉热 线、设立留言信箱等方式 , 通过公开信、短信、00 群、微信群等 媒介 , 将举报方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学生家长 , 积极发动群众对 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, 要敢于动真碰硬、真抓严管 , 对乱收 费禁而不绝、群众反映集中强烈、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, 既要追究直接责任 , 也要实行 "一案双查" , 始终保持高压严管、 正风肃纪的氛围 , 坚决遏制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局面。
四是扎实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政策宣传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应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宜传 , 拓展宜传途径 , 提高政策知晓 度 , 要清楚准确地指导学校在规定收费项 目 内收取费用; 各校应 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培训 , 帮助教职工了解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 , 熟悉教育收费有关要求; 学校和教师在依法依规进行收费时 , 要 主动将收费的依据、标准、范围、要求等内容详细、清晰、完整 地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宜传解读 , 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。各校要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, 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, 要通过校园网、 公示栏、公示墙等载体 , 将收费项 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、收 费范围进行公示。各高校要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 , 充分发挥辅导 员在与学生密切接触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, 尤其是要针对近期学生
投诉较多的学校代收教材费、实习期间收取学费等问题 , 主动做 好沟通宜传 , 确保收费政策及时传达、准确解释。
(此文依申请公开)